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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日報:向新希望下跪這種慈善不可取

  • 來源:互聯(lián)網(wǎng)
  • 日期:2014-07-07
  • 編輯:adm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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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有媒體報道,成都農(nóng)業(yè)科技職業(yè)學院24歲的大學生莫向松身患白血病,為了籌得骨髓移植的費用,小莫帶領十幾名同學在成都新希望大廈前下跪,想向新希望集團董事長劉暢借款100萬元。一跪之下,輿論嘩然。

  同情者說,為了治病不惜下跪,小伙子一定是走投無路了;質(zhì)疑者說,人家企業(yè)家又不欠你,這不是逼人家拿錢嗎?

  24歲,本該蓬勃綻放的年紀,生命卻面臨中斷的風險,求生的本能下,不顧一切去抓救命稻草,其情可憫;然而,求生的欲望并不是肆意而為的理由,用道德綁架的方式進行強迫式慈善,并不合適。

  站在道德的制高點,用正義和愛心逼迫捐款,最大的危害是扭曲慈善精神。

  慈善的基礎是自愿,強迫式慈善的本質(zhì)是一種掠奪,是對公民合法財產(chǎn)的自由支配權和擁有權的一種侵害。而像莫同學這種點名式慈善,也會給求助對象施加無形壓力。捐吧,以后有困難的都照方抓藥,怎么辦?這不是企業(yè)的義務;不捐吧,人家都得絕癥了,都給你跪下了,輿論壓力、道德壓力全部襲來,“冷血企業(yè)家”的帽子弄不好就得扣頭上。

  慈善的光輝在自覺,是施予者發(fā)自道德內(nèi)省的一種高尚行為。施予發(fā)生時,困難者得到救助,施予者的心靈也得到了凈化。如果是在強迫的情境下進行,捐獻者既無內(nèi)省,也無主動的發(fā)心,凈化難以實現(xiàn),高尚也無從談起。這樣的事多了,對慈善熱情是很大的傷害,是慈善事業(yè)健康發(fā)展的阻礙。

  近年來,有大媽捧著募捐箱,往公共場所一站,攔著誰誰就得掏錢,不掏錢一頓數(shù)落。盡管目的是為了支援災區(qū),但方式遭到慈善界人士的詬病,原因也在于此。

  再看莫向松的行為,先是脫光“曬”死癌細胞,后是下跪要錢,除了求生的渴望外,似乎還可以看出一種傾向:通過“行為藝術”,引發(fā)公共關注,實現(xiàn)有錢救命。如果這樣,也是一種提醒:正常的救濟路徑,是否暢通給力?年輕的生命,能否更有理性、更有尊嚴地得到幫助,而不必乞靈于公共轟動?

  《 人民日報 》( 2014年07月04日 05 版)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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